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03-28
按照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大农〔2023〕27号)、长海县《关于开展长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经各镇及相关单位选任、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选任林宝良等34人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见附件)。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8日—4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3日24:00前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39370292 。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