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海洋发展局
2023-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大连长鹭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如下:
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长海县海洋发展局提出书面材料,材料内容须实事求是。逾期长海县海洋发展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联系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25号,邮编:116599,电话:0411-39378839。
特此公示。
附件:用海界址点坐标
长海县海洋发展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