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2023)269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8-03

申请人吴宝库2022年01月07日购买丛义堂名下的不动产权证:辽(2021)长海县不动产权第10900613号,因保管不善,将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8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联系电话:39373912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