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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251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6-3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房屋他项权利人

房屋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长房他证大私字第2013152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海办事处

孙奎

抵押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迎海街北沟小区5号3层5号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