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县应急管理局

2019-03-26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潜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品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我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管理核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是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同比增长16.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39.74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编制,相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划入,划转应急专项项目经费;三是增加“智慧安监试点工程项目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74万元,比2018年减少1.86万元,同比减少1.64%;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比2018年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66.67%;部门预算专项经费144万元,比2018年增加32万元,同比增长28.57%;提前告知专项经费0万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增加39.74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编制,相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划入,划转应急专项项目经费;三是增加“智慧安监试点工程项目预算。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同比增长16.5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39.74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编制,相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划入,划转应急专项项目经费;三是增加“智慧安监试点工程项目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9.74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11.74万元,比2018年减少1.86万元,同比减少1.64%;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 比2018年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66.67%;部门预算专项经费144万元, 比2018年增加32万元,同比增长28.57%;提前告知专项经费 0万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增加39.74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编制,相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划入,划转应急专项项目经费;三是增加“智慧安监试点工程项目预算。

 

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万元,为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本部与县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县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7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8年预算同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安排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研、专项督查检查考核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18年预算同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改革,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6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30.6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初国有资产资产总值120.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49.47万元,专用设备价值57.5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价值13.38万元;部门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公共基础设施0个。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在县财政局七楼办公,共有办公用房7间,业务用房3间。无土地产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无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支出预算,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长海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