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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县应急管理局

2020-02-03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参公)

   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事业)

   八、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对县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的有关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是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2019年全省机构改革,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参公)

   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事业)

   八、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同比增长0.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0.78万元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后增加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预算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92万元,比2019年增加40.18万元,同比增长35.96%;日常公用经费23.8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0.83%;部门预算专项经费104.8万元,比2019年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27.22%;提前告知专项经费0万元。比2019年支出预算增加0.78万元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后增加人员工资。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同比增长0.2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0.78万元的主要原因: 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后增加人员工资。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0.52万元,比2019年增加0.78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51.92万元,比2019年增加40.18万元,同比增长35.96%;日常公用经费23.8万元, 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0.83%;部门预算专项经费104.8万元, 比2019年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27.22%;提前告知专项经费 0万元。比2019年支出预算增加0.78万元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后增加人员工资。

 

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为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本部与县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县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9年预算1万元持平。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9年预算同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安排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研、专项督查检查考核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与2019年预算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19年预算同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改革,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4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初国有资产260件资产总值269.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6件价值154.8万元,专用设备90件价值99.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4件价值14.4万元;部门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公共基础设施0个。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地点在县财政局七楼,共有办公用房7间,业务用房3间。无土地产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长海县应急管理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比重的4.7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安全生产监察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机构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并划入本部门。为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本部门要从经费上保证安全生产职责的实施,按时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等常项工作。

2.立项依据

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长海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

3.实施主体

长海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安全培训和安监能力、基础建设,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构建平安长海筑牢基础。

以本部门工作职责为要求,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全年性安排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检查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经费支出。

5.实施周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主要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面的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长海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安全生产监察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