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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22-01-18

    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示和销号工作步骤的通知》(大环督改办发[2021]386号)的规定,现对长海县督察期间受理的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公示期10天。如对上述公示案件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28日前以电话形式向长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其中,电话受理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8日的8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举报电话:0411-89890911

    附表:长海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第1批)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第1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