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12-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以大政办发〔2017〕156号文件发布实施。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5号)要求,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3号)。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相关部委就推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实施意见》旨在倡导租赁住房居住模式,鼓励发展我市现代住房租赁产业,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国土房屋局从2016年6月份就着手《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又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赴上海、杭州、广州学习先进城市的做法。期间多次征询相关委办局,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等40多个部门、单位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6日,《实施意见》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19日正式印发。
三、《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这也是《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从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壮大住房租赁企业;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强政策制度建设,规范租赁市场秩序4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9条政策措施,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重点从提高认识、组织领导、强化宣传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在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方面,针对住房租赁经营收益回报率低的实际,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引领和带动民营住房租赁企业共同发展;鼓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租赁住房,增加市场供给,稳定租赁价格,发挥“稳定器”“压舱石”作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机构以及自然人设立住房租赁企业,使住房租赁市场呈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态势。同时要求各类房屋中介机构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
(二)在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转型以及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渠道有效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特别提出要在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含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区域,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同时允许将商业用房、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三)在政策支持方面,主要措施有:1.对批量购买市内四区40年产权公寓并持有5年以上的,政府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对住房租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政府将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扶持。2.在本地无住房的户籍居民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其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在我市享有义务教育、卫生医疗、计划生育、公积金使用和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3.配合我市人才政策,提出加大引进人才租房支持力度。4.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与公安、教育、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为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便利。5.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达到联网核实的条件下,可通过平台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6.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四级住房租赁管理体制,将住房租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将住房租赁的信息全部纳入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
五、《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是一个统领性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作为一项住房制度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当前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成立以市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能够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出台《大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 》,各相关单位可根据三年滚动计划责任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富有实效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对国家、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宣传,鼓励提倡租房居住的消费观念,积极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逐步形成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开展督导考核。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工作督导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