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
2016-08-0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五)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
(六)提高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水平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八)提升应急救援和管理能力
(九)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
(十)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十一)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二)大连市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工程
(三)大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四)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建设工程
(五)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六)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建设工程
(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八)港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九)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责任
(二)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三)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四)发挥安全生产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五)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大连”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安,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与2010年相比,2015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63.2%;二是安全生产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与2010年相比,2015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10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分别下降77.8%和65.1%。各项事故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考核指标之内。亿元GDP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一半,10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值,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安全生产水平。《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已经实现、主要任务已经完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已经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如期实现。
1.注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大连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大连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投资23亿元,在大孤山化工园区全面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建设,启动松木岛和长兴岛(西中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建设。完成国家石油储备数十个原油储罐软密封改造,完成新港油区10万立方米终端事故池建设等。
3.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投资19460万元建设完成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依托企业建立15支市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加快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成立正局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扩编市、区市县(先导区)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近800人。
5.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危险化学品等20个行业的37193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开展“三管网”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油气管道隐患132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百名记者百日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近70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别实现三级至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或通过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截至2015年末,核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2529家。
7.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启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培训企业相关人员70余万人。27家企业通过国家、省、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验收。
8.创建安全社区。129个单位获评“全国安全社区”,数量居全国之首;中山区等10个区市县整建制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8个单位成为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员。2014年获批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十二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是发生了5起中石油在连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城市建设工程也发生了“7.18”和“10.8”等在全国产生恶劣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重大问题。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尚未全部到位。虽然主管部门基本已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但如何履行职责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导致部分安全生产监管流于形式。对企业来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执行不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
2.事故总量及潜在风险仍然较大。“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类事故共死亡1029人,一般事故时有发生,重大事故偶有发生。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一些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威胁,职业病发病率进入高增长期。
3.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全市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仍占有一定数量。个别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粗放,招商引资、新上项目安全把关不严。农村道路运输和海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大量增加,事故多发。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尚未广泛推广应用,使得重点行业领域的危险源未得到充分控制,存在的重大危险隐患未得到彻底根治。
4.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全面。注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区市县(先导区)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建设不能满足区域应急救援的需要。
5.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知识素质特别是专业化素质不高,监管技术、装备建设滞后,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够,监管难以完全到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果。另外,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然较低,尽管有所投入,但由于各部门分散管理、分散投入,未形成大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数据不完整,利用率不高。
(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1.我市处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时期转换过渡阶段,工业行业结构的高危特征明显,占有相当比例的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设备已使用10年以上,使得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高危行业为代表的生产经营活动风险增大。
2.我市国有经济比重高,传统产业优势正在减弱,新型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经济总体下滑,导致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不足。
3.我市实现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目标,对安全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4.我市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将大量涌现,同时建设大连金普新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建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使得安全生产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对象不断增多。
5.我市安全生产特别是城市安全的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一方面,市民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社会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市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决战时期。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带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2.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法制化提供了动力,为依法治安指明了方向。
3.我市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安全生产五年规划的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我市“十三五”时期将全面实施全域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城市智慧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统筹”战略,加快推进“两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同时,进行安全规划,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促进企业和城乡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以及大连金普新区开发建设等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实施依法治安,树立事故可防止、隐患可消除、风险可控制的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为加快建设“两先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培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力争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累计下降1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累计下降6%以上,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累计下降5%以上,渔业万吨水产品死亡人数控制在0.7人以内,房屋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1.6以内。城市公共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安全社区城市”。
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围绕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配套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制定《大连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快出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配套规章制度,逐渐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2.推进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民爆用品、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等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制定。参照国际先进的安全标准,整合制定大连市安全标准体系,以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鼓励企业参照国际先进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安全技术团体标准和安全技术企业标准。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及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查相关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定期报告、公示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构建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市安委会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有关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评价,指导有关政府及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1.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市、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清单方式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公告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参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构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
2.推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改革安全评审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的安全条件审查。优化安全审批流程,强力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并联受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模式,开发“云终端”审批服务、“电子密钥”、行政审批“电子签章”等数字认证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提升行政效率。
3.完善科学执法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本辖区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街道(乡镇)、村(社区)。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执法效果。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事故须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1年后要按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誉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建立大连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实现与全国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5.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用*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
6.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培育扶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
7.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为重点,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危险化学品:编制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构建危险化学品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建设和日常监管等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各化工园区、区市县(先导区)及乡镇(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及重点区市县(先导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事故隐患及其它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及涉氨涉氯企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推广先进适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继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用国际公认的安全评级系统,推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开展整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测评和定级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和控制水平。全面评价历史形成的大孤山化工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结合园区企业化工装置使用寿命期限,设计园区未来发展规划方案。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
2.道路交通:编制修订《大连市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和《大连市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纳入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各部门、各车辆(人员)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畴,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全域城市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规模化以上注册法人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各区市县(先导区)90%以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实现一体化标准。重点加强客运大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企业三级交通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并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联网,实现重点车辆运输全过程监管。加强桥隧监管和危桥整治,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农村和县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任务,实现县级以上公路危桥改造率100%,一、二类桥梁达到95%以上,公路安保工程实施里程达到100%,标志、标线、钢护栏完善率均达到100%。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突发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和综合养护站,做大96122汽车救援品牌,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汽车救援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站源头管理和违法经营打击力度。
3.建筑施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市14个地区成立独立的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按照人均监督建筑面积8-10万平方米配备监管人员,土建、机械、电气专业配备率达3:1:1。建立建筑施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强化坍塌、起重伤害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实效。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开展“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率100%,人员教育登记建档率100%。加快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继续研发推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智能预警监控系统。
4.消防: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镇化同步建设,因地制宜抓好特勤站、普通站和专业站建设。适应海上灭火救援任务日益增多的实际,抓好海上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产品等为重点,对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评估、公示和整改责任制度,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搬迁改造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以及老旧易燃易爆危险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道路和水源、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执勤实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防专家等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消防信息化应用水平。在两市一县全面建设区域性消防灭火救援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市民消防素质。
5.冶金机械等: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冶金煤气作业、高温液态金属浇注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场所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冶金等大型设备维修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推进大型商场“智能巡更”系统建设,在水泥制造企业推行“机器人替代”技术。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工贸重点企业全部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6.非煤矿山: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风险分级、微信助力“三项监管”工作,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管理水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严厉打击矿山超层越界、安全距离不足等开采行为。推动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推广先进技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特种设备:科学实施特种设备许可和安全检验制度,提高特种设备许可和安全监督检验工作质量,严格特种设备市场准入,着力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加强高风险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管,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逐步实现低风险特种设备企业自主管理。推动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故障监测。运用条码、电子标签等手段提高对气瓶等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电子监管水平。加强居民住宅电梯和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管理,明确落实各类电梯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建设国家级锅炉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中心。建设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形成组织严密、协调有效、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机制。
8.职业卫生: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强化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执法人员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控制等业务培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推广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工艺技术、设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闭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措施不力的企业。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9.渔业船舶:加强渔业船员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争取纳入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渔船安全救生设施设备配备,加快渔船更新改造,积极推广材质优良、节能环保以及安全可靠的先进船型投入海上生产。增建渔港航标,加大维修养护工作力度,确保渔港通航保障功能。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渔业安全员培训与管理,全面推进渔港监督人员进驻重点渔港,配备港航安全执法监管装备。加强渔港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加大中小型渔港维修、改造工作力度,增强渔业安全发展能力。加强渔船安全通信救助能力建设,配备海上北斗个人搜救系统,增建救助通讯基站。推进渔船员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增强渔船灾后快速恢复生产生活能力。
10.水上交通:全面开展区域性安全评估,在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查找区域内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区域整体风险,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重点强化水上客运、危险化学品等风险源辨识、评估和管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平安港区”“平安水运”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危险化学品码头、罐区、输送管道及其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水上交通“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无经营资质船舶非法经营行为,有效治理水上交通经营秩序。
11.民用爆破器材:推行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提高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强制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强自动化控制、遥控操作、人机隔离等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减少危险部位在线操作人数和在线药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实现整改率100%,平均事故重伤率低于1‰,消灭死亡事故。
12.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范与专项整治。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改扩建项目,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格许可审查,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立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深入、持续、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
13.农业机械: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械、饲料粉碎机、插秧机等农机的安全监管。同时,对旧农机的交易实行有效监控,防止报废机具和非法拼装农机进市交易,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庄河农机安全稽查大队等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强化乡镇、村级网络体系,配备专兼职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员。
(五)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
1.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在增加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市、各区市县(先导区)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满足工作需要。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定针对全市在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等鼓励政策。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等业务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执法能力。
2020年底前,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机构的建设实现四个100%的目标,即:人员到位率100%,本级培训率100%,独立开展执法监管工作率100%,执法装备配备率100%。
(六)提高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化水平。积极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基础支撑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以智慧安监等重大信息化项目为依托,建设全市统一安全生产数据中心、统一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和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应用和智能控制等新兴信息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分析、存储和处理,实现监控动态化、常态化的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信息系统资源整合,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的利用水平,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深度融合,基本实现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全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进一步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手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市民安全法治观念。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日”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七进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知识普及率。推动初中及以下学历在职劳动者接受中等职业学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继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所有社区均达到安全社区标准。充分利用社会媒体,改进安全生产宣传方式,建立“安监搭台、社会唱戏”宣传格局,提升市民安全意识。
2.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把安全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员工、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继续以高危行业农民工、特殊工种、班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教考分离,通过严格考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倒逼企业安全培训到位,对发生事故的,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3.发挥大连理工大学和大连交通大学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优势,积极为企业与院校“搭桥”,采取联建或定向培养等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鼓励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教育,提高文化专业水平,改变我市部分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偏低、专业知识缺乏的状况。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安全学科建设,为我市安全生产教学、科研和服务单位的人才培养提供帮助。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八)提升应急救援和管理能力。
1.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和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区域性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区市县(先导区)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形成半小时应急救援(消防)辐射带。建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基地,为专业消防人员和其他应急救援人员提供演练培训场所。参照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申报建设国家(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救援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加强预案管理,做好政府、企业应急预案衔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指导监督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好应急演练。
(九)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在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行业安全水平的必要条件。突出在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等行业有计划地推行实施国际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体系认证作为工程项目发包、生产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的优先条件,提升承包方、供应方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安全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体系认证服务质量和运行品质。通过制定分年度、分行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推进,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有效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倡导、部门推动、企业落实、市场促进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新格局。2018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全部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20年全面完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
(十)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律制度,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制定事故隐患分类和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对发现的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确定督办部门及责任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十一)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状况分析制度,开展城市安全规划,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分别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及时清除城市公共安全隐患。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影响,加强城市电力、热力、自来水、排水、燃气、道路、环卫、公园景点和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养护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对城市特大桥梁、长隧道以及燃气、热力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状况进行适时监控,及时收集分析运行数据,提升预警能力。全面整合城镇燃气经营主体,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和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继续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完善的城市公共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完善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体系、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具备安全保障型社会的雏形。
(二)大连市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工程。大连市安全体验中心是大连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一个集体验、动手和模拟演练等形式为一体的全市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培育中心。中心突出模拟体验,采用动漫、仿真、体感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方式,分区分类(如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机械制造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灾害应对、气象灾害应对、紧急救护等),帮助市民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应急处置救援技能。
(三)大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总局信息化建设要求和总体规划,在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和数据规范的基础上,形成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及相关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求,以统筹推进大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成全市统一、高效、安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形成包括全部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等海量数据在内的信息平台。着重加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应急救援等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国家总局、省局、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等各有关机构和重点企业形成数据交互和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和决策服务水平,提升安全生产过程动态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更新。接入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安全生产舆情管理,加强面向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四)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5〕194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启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规划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28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和大连市安委会《关于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装备与人员防护服务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09〕14号)的规定,完善市、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配置专用执法车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达到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安监总规划〔2010〕84号文件印发)和《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安监总规划〔2012〕9号文件印发)以及省级安监局的相关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五)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市安委会组织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参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模式,根据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对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具体规定,研究确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对象、具体内容、具体方法和具体程序等,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指导手册和程序文件,构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的形式帮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标准体系,由市安委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评审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体系。
(六)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建设工程。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安全环保、安全容量控制的原则,从行政管理、安全监管、规划与布局管理、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御、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区域封闭管理、工艺技术持续改造升级等方面,继续完善大孤山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松木岛、西中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模式,建立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日常监管与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和排水管网等危旧设施的维修改造和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运行保障能力。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的要求,持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优先整治干线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逐步延伸至农村公路。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排查二、三级公路弯道、坡道、弯坡组合路段以及临水临崖路段等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在弯坡道等视距不良路段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或中央隔离缓冲区),在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点段增设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点段实施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省干线公路的安保工程实施任务,完成1.5万公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建立道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16个,综合养护站40个。
(八)港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大连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系统工程,在原有视频监控系统基础上,逐步完善港口、码头、船舶各类视频监控、安全管控系统,围绕建立一个日常管理系统、绘制一张电子地图、建设一套应急管理体系的“三个一”总体建设目标,实现港口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管理、企业地理信息和应急指挥救援三方面的“大融合”。实施渤海湾客滚运输安全提升工程,加快港口客运站安全设施建设,新增大型车辆安全检测仪,实现进港车辆安检“全覆盖”;实行渤海湾客滚运输实名制票、检票,开发客滚运输“安检信息系统”,加大高清视频监控设备投入,实现安检信息共享,提升客滚运输信息化水平。实施陆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主要岛屿港站建设,严格落实陆岛码头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加快推进石城、王家危险货物专用码头建设;加快更新陆岛港口客运站旅客行李检测设备,提升陆岛港口安全设施水平;逐步提升陆岛运输船型等级,淘汰老旧船舶,提升陆岛交通本质安全。
(九)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针对大连市主城区人口密集区,非民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运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指标体系》进行筛查,到2020年,争取将严重影响我市城市安全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国家、省级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计划,搬迁至化工园区,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大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体系由本规划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项规划以及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全生产规划构成,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的精神和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与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的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相衔接,确保本规划与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规划,制定落实方案,逐级分解落实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明确各项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健全规划推进机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规划综合决策机制,促进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合力解决规划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本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二)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围绕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将安全生产纳入科学技术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区域建设发展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加强对安全科技的政策扶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三)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资金保障。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各级政府支出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及小微企业帮扶等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安全科技创新基金、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专项基金。加大城市公共安全保障投入。
(四)发挥安全生产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完善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合作机制,积极拓宽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结构合理、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采取教育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业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依托大型企业,加快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科技人才和研究团队的培养,形成一批高水平安全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培养。
(五)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考核机制。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建立社会参与渠道,鼓励新闻媒体、群团组织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并监督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期中和期末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在规划实施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企业或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