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2-29
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2018)113号
因权利人王明俊将长集字第(1994)021020844号土地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房屋地址:长海县小长山岛镇回龙村苇子沟屯101号
设计用途:住宅,面积:105.00平方米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