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及经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办理放弃使用权审核意见》,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证书编号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项目 |
1 | 辽(2017)长海县不动产权第1090413号 | 大连亿铭海产品有限公司 | 底播增养殖 |
2 | 辽(2017)长海县不动产权第1090413号 | 大连亿铭海产品有限公司 | 底播增养殖 |
自公告发布1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县不动产登记局提出,电话:8977865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