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政发〔2017〕10号长海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政府办文书科

2017-01-26

长海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

根据《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立和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大依法领发〔2017〕1号)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长海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深入研究政府职能定位,认真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和部门利益化、职责交叉等问题,清晰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切实解决政出多门、协调难度大,审批环节多、推诿扯皮等问题。借鉴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定”规定,积极推进政府部门的“三定”工作。

在公布《政府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照《长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连市下放行政职权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16〕18号),我县各相关部门落实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共162项;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16〕59号),我县共对应取消行政职权22项,调整3项。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按照《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31号)要求,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前,8个部门共梳理出中介服务事项61项,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县公共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29号)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分别出台本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并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大随机抽查事项比例,使随机抽查事项比例在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中占到70%,在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中占到50%,力争在2017年实现全覆盖。

加大力度推广“一站式审批”和“阳光审批”,将行政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专用章、审批人员等,全部纳入县公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进行一站式受理、办理、制定、送达,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加强网上审批流程全程电子监控,加大违规问题的预警纠错和问责力度,每月督办,定期通报,全县12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情况

及时认真反馈市政府的立法征求意见,全年共反馈征求意见3件。严格执行《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凡经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和上报程序关,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暂行办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不符合我县实际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全面清理了全县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1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认真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事业的重大决策一律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参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做法,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了调研。经过长期的考察,结合我县的实际和业务量,外聘2名职业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从2011年起设立1名公职律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市县行政执法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县政府统一领导、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对全县政府部门及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主体资格审核,共梳理行政执法主体52个,行政执法人员346人,并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在网站公示。2016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包括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涉企经营性收费制度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并在长海县政府门户网站将涉企收费的事项内容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罚没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行政执法程序。2016年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综合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海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规范指导。全年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件,并下达了备案审查通知书。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与计生局、安监局等部门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指导标准。2016年7月开展了行政执法执法案卷评查,对1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3本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形成书面反馈意见132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海县市民诉求处理规则>的通知》(长行服发〔2016〕7号),明确了诉求件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反馈格式、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诉求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各诉求平台成为百姓维护合法权利、解决民生难题的重要便捷渠道。各诉求联网软件全天在线办理群众诉求,互动回复质量高。在办件工作过程中,积极上下协调、督办力度较大;在办理前,详细向投诉人了解具体情况后,提出办理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于当天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办理,并随时沟通,及时反馈。按照一般问题下单转办,较难问题会审联办,推诿问题问责督办的工作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疑难投诉问题,处理游客纠纷14起,查处违建11起,修复破损道路3处,查究工作人员态度3起,整改不合格商店1处,查处非法占用海域1起,群众满意率100%。

关注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等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保障作用,畅通政令。落实党委政府要求,2016年审计完成34项目,提出审计建议并促进整改48条,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强化质量控制,全力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出现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环保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予以公开,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16年,在各级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财政信息12条、安全生产信息101条、环境保护信息17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7条、市场监管信息103条。

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版面,增设企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服务等栏目,充分发挥其“窗口”作用。2016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538条,公示公告174条,政府文件44个。

2016年9月全面完成了我县电子政务外网的组建与对接,目前处于系统试运行阶段。县发展改革局、审计局作为首批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单位,正在进行业务联网调测,网络运行状况良好;政务外网机房运维管理及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已于2016年9月份由县委机要局完成移交手续,交由中心管理。此项工作的完成,实现了全县26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30个行政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外网互联,标志着我县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一期、二期建设工程顺利结束。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进一步研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行实地调查及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调解的相关规定,开展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构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政府部门公共参与,吸收社会力量参加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坚持落实政府法制办与人民法院行政庭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措施,调整了两机构间对接工作流程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需要夯实。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下,很多执法人员不能够适应、调整、灵活运用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创新力度不足、特色工作不多。不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特色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三、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推动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完善罚缴分享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考评措施,促进文明执法常态化,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加强审计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七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八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合力。

 

长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