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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格检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19

长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省人社厅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16]72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6月15日至7月19日对全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访仲裁科和各乡镇劳动监察中队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突出了工作重点。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劳动监察中队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的文件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我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巡视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及用人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将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通过新闻媒体、在农民工聚集较多的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宣传强化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县营造了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围绕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我局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采集工作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充分发挥“两网化”管理工作网格化作用,利用劳动监察基层力量,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动态监控,及时查处和上报网格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落实属地化管理,在发生劳资纠纷的第一时间主动介入,消除用工隐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