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06-14
上半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县乡共同努力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奋发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县大队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按照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转发《大连市建筑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长人社民发[2016]19号)文件和印发《长海县建筑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长人社民发[2016]20号)文件要求,凡在我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数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要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并加强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情况和用工情况的监管力度,做好保证金征缴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元旦、春节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要充分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从维护我县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做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早安排、早部署。避免出现对形势认识不够、应对不足,措施不力,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现象,要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两节”稳定。
三是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其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我县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实现动态监控,为预警预测奠定基础和提供保证。各乡镇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乡镇要动态维护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发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及用工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对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
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