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16-03-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2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9日-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89884570
通讯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A园1号
邮 编:116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大长山岛镇哈仙村污水处理站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哈仙村谷家屯和杨家屯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 | 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哈仙村,谷家屯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杨家屯为30m3/d,项目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设管网5817米,总投资243.8万元,项目主体采用A/O+MBR为主要工艺。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 (一)本项目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标准。 (二)本项目噪声排放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三)本项目产生的污泥要求堆肥或填埋处理。 (四)本项目要建立运行和事故防范机制,防止污染环境的事故发生。 | 公示 期无 反馈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