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16-0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2月6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6日-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89884570
通讯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A园1号
邮 编:116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长海县广鹿乡艳君客舍 | 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 | 邹德军 | — | 本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人民币,选址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屯,租赁私有房屋,建筑面积为154.56平方米,从事住宿服务,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 1、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生活废水必须全部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2、本项目采暖设备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不得另行建设供热设施。 3、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排放; | 公示 期无 反馈 意见 |
2 | 海洋乡盐场村健身广场 | 海洋乡盐场村 | 海洋乡政府 | 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海县海洋乡盐场村,项目占地面积243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园桥工程、铺装场地工程、照明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和景观工程,总投资600万元。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预计2016年10月投入使用。 | 1、施工期: (1)主要扬尘、噪声等污染; (2)施工期结束后,影响自然消失。 2、营业期: 本项目在采取报告表中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 公示 期无 反馈 意见 |
3 | 大连市海洋乡群众文化体育中心 | 海洋乡盐场村北山屯 | 海洋乡政府 | 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海县海洋乡盐场村北山屯,规划总占地 43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300平方米 ;主要建筑为观演排练、体育活动、展览陈列、娱乐活动、文化活动及公共活动六个空间,总投资4027.01万元。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预计2016年11月投入使用。 | 1、施工期: (1)主要扬尘、噪声等污染; (2)施工期结束后,影响自然消失。 2、营业期: 本项目在采取报告表中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 公示 期无 反馈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