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秘书科
2012-07-07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的一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辽宁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7号)(简称《实施意见》)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辽委发〔2011〕17号)(简称《指标体系》)为指导,认真实施《长海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年)》(简称《依法行政规划》),全面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加强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为实现“两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部署
1.结合开展“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主要活动,全面贯彻“大连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大连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的总体工作要求,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依法行政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各直属机构,下同)】
2.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指标体系》,强化和规范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做好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指标体系》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考核内容、种类和指标赋分权重、评价工作流程。强化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评价、奖励的重要依据。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扩大考核的公共参与程度。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管理系统,加快提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管理、信息统计分析、评价报告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县依法行政办公室】
3.加强贯彻执行《指标体系》、实施《依法行政规划》的督促检查。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指标体系》;制定评估方案,完成其依法行政状况的评估和趋向指导。分解落实《依法行政规划》中的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分项督促检查计划,有序落实具体指标。【责任单位:县依法行政办公室】
4.规范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大连市全面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县依法行政办公室】
5.建立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相对人和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中聘请依法行政监督员,强化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依法行政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6.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要求,理顺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工作重心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移。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积极探索协商、选择、间接的管理机制,加强和创新行政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要在全面总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整体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探索开展乡镇政府综合执法,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
8.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落实《大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大政发〔2011〕 77号),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和收费程序,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9.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工程建设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力度
10.注重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建立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探索开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解决静态的制度与动态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适应问题。按照《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其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制度的科学性、现实的可操作性、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修改完善、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贯彻《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行为,对备案文件的实质性审查,加大对漏报、迟报备案文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社会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制和程序;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
四、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修订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规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建立与相邻程序的工作接口。加强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建设以及专业咨询队伍建设。制定与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公共财政风险、环境生态风险评估制度和机制。认真解决因违法决策而造成的行政诉讼中的行政机关败诉率过高的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13.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建立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程序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协调、统一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动态调整、公布机制。参照《辽宁省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本》,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
14.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全面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落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督察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5.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行政指导,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指导、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强制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六、提高行政监督实效,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16.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深化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民意诉求反馈等“五大系统”建设。进一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部门核心业务和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常态化管理;完善案卷评查预警功能,逐步实现对行使行政执法决定过程的实时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17.推进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按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健全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继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曝光,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8.启动开展相对集中复议权工作。认真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2〕18号)。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设立行政复议办公室。推进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配备懂法律、懂业务的人员到复议办公室工作,落实办案场所,做到办公有场所、办案有车辆、议决有经费,保障开展相对集中复议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认真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工作方式,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手段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9.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调解程序,逐步实现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纠纷,以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要加大调解处置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协作。认真落实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的通知》(大政法办发〔2011〕87号),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形成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优化社情民意排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互相衔接、互相协调的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人民群众涉及行政争议的利益诉求。【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八、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2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鼓励和支持乡镇政府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法制专干。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勇于担当、善于任事的法制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2.搞好调查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环境建设的具体需求,以及县政府提出的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部署,重点开展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核心内容依法行政的四个重点环节,即决策、履责、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的理论实际问题的创新探索和调查研究。引导各级行政机关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开展创新实践。对申报创新项目的工作成果,年底进行评价。积极推动创新、调研成果的交流及向法治实践的转化。按照阶段性工作特点,发布组稿和信息报送要点,做好 “大连长海法制”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